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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 举报职务犯罪可获奖励

2016-06-21 11:24:12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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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机关举行法制宣传活动。(资料图)

厦门日报讯(本版文/本报记者江海苹 通讯员 曾小欣陈松树)群众身边的腐败怎么惩治?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6月20日至24日,厦门检察机关开展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近年来,检察机关越来越注重依靠群众力量查办职务犯罪,重视和尊重人民群众举报权利,调动和保护其举报积极性。今年3月,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让举报人能够更放心、更积极地举报职务犯罪。

今年,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措施落实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

市民若有举报线索,可直接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即可接入本市电话举报平台,根据语音提示接通市、区两级检察院。该系统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市民若举报有功,可获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

《若干规定》明确了举报奖励个人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

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证书。给予奖金奖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所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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