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从本月起,厦门将降低4种社会保险费用,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昨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举行12333在线访谈,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关庆勇就“降低社会保险费用”方面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 据悉,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主要针对用人单位,从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为:(1)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费率,按1%执行;(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含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下限,按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3)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4)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础上减半执行。 |
相关阅读:
- [ 06-09]厦门四种社保费本月起降低 这些钱以后可以少交了
- [ 06-08]多地出台社保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
- [ 06-05]企业减负千亿元会否影响个人社保待遇?
- [ 06-04]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2294.61亿元 创6年新高
- [ 06-03]社保基金预计今年将受托管理各地养老金投资
- [ 06-01]北京降低社保费率细则落地 养老保险下调1%
- [ 05-31]人社部:2015全国养老金结余超3.9万亿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