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厦门一小偷趁人午休多次偷手机 被便衣巡逻队抓获

2016-06-04 08:28 陈晓青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陈薪宇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陈小园)小偷专挑中午时段,趁店主午休或不注意时,在店面柜台等区域实施盗窃。今年以来,翔安新店辖区沿街店面相继发生手机被盗案件,被盗手机多为苹果系列,价值较大。

今年5月25日,翔安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在新店镇新莲路一快餐店内,抓获涉嫌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元(男,32岁,云南人),成功破获多起盗窃手机案件。

民警发现,今年4月份发生在新店镇新兴路一粥店盗窃手机案件的嫌疑人,与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发生在辖区另外两处店面的盗窃手机案件嫌疑人疑似同一人,该嫌疑人照片迅速被打印出来发到每位巡逻队员手上。

5月25日中午,新店派出所便衣巡逻队员在新店车站附近,发现照片中的可疑男子。进行跟踪后发现,男子频繁进出新莲路沿街的几家店面,且并无消费意图。当该男子进入新莲路一家快餐店伺机实施盗窃时,便衣巡逻队员果断实施抓捕,将其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元有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无正当职业。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在翔安、同安、集美、海沧等地,选择中午店铺经营者疲劳易困时段,在店面柜台等区域实施盗窃手机犯罪行为8起,盗得手机被其低价出售,赃款全部用于挥霍。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全案正在进一步侦办。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