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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法院下月起试点家事审判改革 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单位

2016-05-21 08:21:46谭欣妮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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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付臻)日前,海沧区人民法院正式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作为我市唯一入选法院,该院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共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0余家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此前公开报道的数据,近三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均在150万件以上,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去年已超过170多万件,约占全国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刻不容缓。此次改革旨在转变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模式,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自成立以来,“创新”就是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关键词之一,该庭曾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设置全省首家反家暴庇护所。为推动审判机制创新,家事法庭也想了不少“新招数”,比如联合区妇联、司法局,聘请10名具有社工、教育、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基层工作人员担任家事调查员,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调查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或意见,让法官更全面地了解案情,也协助法院对被调查人员或其家庭进行回访。

此外,家事法庭还先后创建、引入了心理干预疏导机制、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外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监管与帮教机制、专家顾问团机制、“法庭之友”合作机制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数字】

海沧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主要受理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在内的家事纠纷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截至今年4月30日,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727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案件679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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