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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车祸半年后死亡 她的死跟半年前车祸有关?

2016-05-17 09:45 赖彩霞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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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杨靖/漫画)去年,年届七旬的林女士因车祸受伤住院,出院半年后却突发疾病死亡,家属认为与交通事故受伤有关系,要求事故责任一方陈小姐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就此产生纠纷。近日,思明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

纠纷

去年8月底,陈小姐驾车行驶在大同路,与横穿道路的行人林女士发生相撞,林女士摔倒在地,当即送医治疗。经诊断,确认林女士“右股骨踝上骨折”,并发现其患有高血压以及糖尿病等。住院30天后,林女士出院,医生建议“全休三个月”,继续石膏固定2-3个月,并建议加强营养,加强右下肢功能锻炼。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交警方面认为陈小姐和林女士负事故同等责任。

半年后,林女士突然尿血,送医救治,并进行了右输尿管肿瘤根治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而后出院回家休养,但病情恢复情况欠佳,不久便离开人世。林女士家人认为“如果不是这场事故,老人不会走得这么快!”他们要求陈小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陈小姐则认为林女士的死亡并非交通事故造成,而是其它病因导致,因此家属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合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应该以林女士第一次住院期间的票据为结算依据,其它时间段的住院与此次交通事故无关。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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