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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消费饮料 因实际收费与标价差一元钱产生纠纷

2016-05-12 10:27 赖彩霞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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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法官了解了纠纷的经过,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

对于酒店来说,饮料价格存在差异,虽说是电脑系统和人工标价不同引起的,但责任还是在酒店方面,存在工作上的疏忽。问题发生后,酒店方面未采取积极态度处理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酒店工作上的疏忽直接侵害了顾客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酒店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对于陈先生来说,酒店饮料价格差异事情确实存在,主要是由于工作疏忽所致,并非主观欺诈,建议给予谅解。

在法官的调解下,酒店方面对陈先生提出的退款及赔偿请求没有异议,当庭支付相关款项。陈先生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设置了与法律法规配套的相关职能部门,有力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规范、繁荣、有序的消费和经营环境,需要职能部门和管理机构的依法管理、经营者的诚信和严格自律、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作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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