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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飞机上偷奢侈品 还狡辩自己“只是拿错包”

2016-05-10 09:52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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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湖法宣)无业无收入,却喜欢奢侈品,一个单肩包23608元,一个钱包7125元,买不起,怎么办?偷!近日,男子殷某因在飞机上偷“葆蝶家”牌奢侈品包,在湖里区人民法院受到审判。

殷某今年39岁,小学文化,无业,来自河南省一个偏僻的农村。此前,他就有过盗窃犯罪的经历,曾因犯盗窃罪被外地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2015年8月17日10时许,殷某乘坐一航班欲从厦门前往香港,在厦门机场停机坪等待起飞期间,殷某以毛毯作掩护,盗走被害人王先生放置在行李架上的单肩包,并拿到客舱尾部座位开包翻看。

被害人王先生说,当天他发现殷某的行为特别奇怪,因为看到殷某一直将座位上方行李架的毯子拿上拿下,之后又到机舱尾部座位去坐着。

于是,王先生就想把自己放在行李架上的单肩包拿下来随身带着。但是,王先生到行李架拿包时,发现包不见了。而且,王先生向机舱尾部的座位方向看的时候,看到殷某将自己的包放在大腿上,埋着头好像在翻什么东西。

这时,殷某一抬头,看到王先生在看他,就很着急跑过来说:“不好意思,我拿错包了!”

可笑的是,当时殷某还立即下跪求饶。等空乘人员到了以后,殷某一直狡辩称自己拿错包了。

经查,被盗单肩包是“葆蝶家”牌,即英文品牌BottegaVeneta,这个包价值人民币23608元。单肩包内还装有一个“葆蝶家”牌钱包,价值人民币7125元。另外,包里还有现金人民币17750元、港币5000元(折合人民币4124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殷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260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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