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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男子醉酒醒来老乡跑光 不肯买单踹车踢警察

2016-05-05 17:29 彭菲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柳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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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跟老乡一起喝酒,结果最后只剩他一人。因为拒绝付账,店员求助警方,结果男子吴某撒起酒疯,犯下了错。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2015年10月12日早上6点左右,吴某一个人在餐厅的饭桌上,一身酒气。前一晚,他和朋友在这家位于明发商业广场的餐厅聚会,之后巧遇一名老乡。吴某又加入老乡的饭局,一起喝了起来。没想到,吴某喝醉之后,老乡就离开了,而且没有付账。天快亮了,店员叫醒吴某并催他把饭钱结清。这下,吴某不乐意了。他拒绝付钱,还和店员吵了起来,后者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调解,让吴某先付了钱,结果吴某不肯配合,还撒起了酒疯。民警小王打算把吴某带上警车,强制醒酒,不料吴某突然暴怒,用脚蹬踹警车右侧车窗玻璃、车内隔板和不锈钢架。小王制止他时,他又一脚踹向了小王的左胸部。经鉴定,警车损失共计人民币891元。

等吴某清醒过来,才追悔莫及,赔偿了警车的损失,还向小王赔礼道歉。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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