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楚燕 通讯员 石青青)从5月1日起,中山医院开始实施患者就医实名制管理,患者5月1日后首次到该院就诊,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据院方介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为保证患者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及同一患者病历编号唯一性,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中山医院自今年5月1日后开始实施患者就医实名制管理。 按照新的制度,门诊病人到该院就诊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进行身份核验(仅需实名登记一次)。未进行身份实名登记的患者将无法进行正常门诊就诊。急诊患者由急诊收费处提醒患者提供身份证,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的患者可先行就诊。 据了解,实名制就医正式推行前,中山医院已通过宣传栏公告、导诊员现场宣传、服务窗口告知、预约短信通知、微信、微博、医院网站等途径反复宣传。医院成立了专门的实施小组,并设置了应急处理预案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从5月1日正式实行实名制就医制度后,门诊就医秩序总体良好,大约有45%的患者已经通过了身份实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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