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厦门在全面铺开“多规合一”工作的同时,也率先在全国推动“多规合一”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近日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正加快《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审议,本月底将进行三审,如获通过,很快就可以进入实施阶段。 “多规合一”后,审批流程较以往有较大改变,并联审批、审批环节的优化等造成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程序、时限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亟需充分发挥特区立法的变通权,破解“多规合一”审批改革中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杜明聪介绍,《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共五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空间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监督与责任和附则。目前正在对该规定草案一步修改完善。他表示,该立法着眼自贸区先行先试,可以对建设项目生成及审批采取更为简易程序,在其管理范围内实施,并适时向全市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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