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5月1日中午12时起,福建省海域将进入为期4个半月的休渔期。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厦门批准了4艘“厦门籍”渔船在异地休渔。 钓具作业并不休渔 今年我省渔船将按照不同作业类型分时段进行伏季休渔,厦门市预计将有1000余艘渔船陆续“歇网”。根据相关方案,福建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围网、杂渔具作业(桁杆虾拖、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除外);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需要注意的是,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伏休对象的,均应进行伏休。兼作不同作业类型且均属休渔对象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不过,钓具作业并不休渔。 厦门4艘渔船异地休渔 结合厦门本地实际情况,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经过严格审核后,于近日批准了“闽厦渔90255”等4艘渔船在异地休渔。据了解,休渔期内,原则上所有休渔渔船都应回到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停泊,但由于这4艘渔船船主想利用休渔期对渔船进行维修,而厦门本地又没有合适的渔船维修厂。渔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批准4艘渔船到漳州龙海市造船厂休渔,为渔船上排维修保养,同时委托停泊地龙海大队进行监管,并将在休渔期间对异地休渔船展开不定期现场检查,对渔船是否遵守异地休渔规定进行评价监督。 记者获悉,今年休渔期间,厦门的渔业监督执法部门将重点针对伏休期间跨区作业、涉渔“三无”船舶、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以及使用“电、毒、炸”违法作业等行为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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