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法院聘请14名具有专业机构背景的特邀调解员参与涉自贸区纠纷调解工作
东南网4月19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今日上午,推进厦门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签约仪式在厦门湖里法院举行。 此次,湖里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与厦门贸促会调解中心、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中心、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裁委仲裁委“一院一中心”)、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等6家机构分别签署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合作意见。 记者从签约仪式上获悉,此次签约的一揽子合作意见搭建了关于涉自贸区商事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 今后,涉厦门自由贸易区的国际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产品质量商事纠纷、保险等金融纠纷发生后,只要当事人同意,不管是诉前,还是诉中,都可以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选择向厦门贸促会调解中心、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中心、仲裁委“一院一中心”、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等非诉讼途径申请调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自贸区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法律执行力。若是调处不成,自贸区法庭则会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 除了针对具体案件的“诉调衔接”之外,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还与上述六家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系人制度、工作对接和人员互动制度、信息交流和调研研讨制度等三项工作机制,确保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顺利运行。 另据了解,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还聘任了14名来自厦门仲裁委、厦门贸促会等专业机构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背景为涉自贸区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帮助。 厦门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表示,合作意见的签订使诉讼与仲裁、调解互相衔接,在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主导下,充分发挥商事仲裁、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国际化的优势,及时妥善化解商事纠纷,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厦门自贸区的发展。 厦门中院副院长吴丽雪代表市中院讲话,期待各方在更高起点上积极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切实将其打造成为厦门法院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一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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