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厦门:遭遇嚣张“碰瓷党” 外地车主机智吓走对方

2016-04-19 08:59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警方缴获嫌疑人作案用的车辆以及假牌照。

警方缴获嫌疑人使用的棒球棍。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程午鹏 通讯员 厦公宣) 高速公路上“碰瓷”,一个小小的擦痕要价3000元,车主不给,男子竟然拿着棒球棍,追着把车主打伤。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这一系列碰瓷案件,5人碰瓷团伙被警方一网打尽。民警通过两个案例,给市民做提醒。

【案例】

借口钱包在车上一上车就锁车报警

1月25日中午12时许,阿俊(化名)驾驶一辆外地牌照车辆行驶到角嵩路与马青路路口,在距离路口约200多米远处,阿俊已经打了转向灯,示意要右转。但是一辆丰田小轿车跟在右侧,让阿俊没有变道的机会。

在开到路口时,阿俊向右转,与丰田小轿车撞上,丰田小轿车的车头受损,车上下来3名男子,说要私了,不让阿俊报警,也不让他报保险。这3名男子推搡着阿俊,用言语威胁,要求阿俊给800元“私了”。

阿俊见对方来者不善,借口说钱包在车上,转身上车就把车窗关上车门上锁,并且拿出手机报了警。这3名男子在车外叫嚣着,但看到阿俊报警,很快离开了现场,也不再索要800元的赔偿。

随后,民警赶到现场,阿俊提供了这几名男子的体貌特征。

轻微刮擦讹三千车主不给拿棍打

今年1月17日中午12时许,厦成高速公路上,阿超(化名)驾驶着一辆闽F牌照的保时捷卡宴车往厦门方向行驶。在经过海沧青礁附近时,阿超打了转向灯,从超车道向右变线,突然,一辆丰田小轿车从后面刮擦到他的车轮位置。

由于刮擦十分轻微,阿超并未察觉,继续往前行驶。丰田小轿车很快追了上来,按着喇叭,打着手势,逼停了阿超的车。丰田小轿车上下来两名男子,说被阿超的车刮擦,索要3000元赔偿。

阿超看对方车子保险杠左侧有些擦痕,觉得3000元的维修费太高。双方为了赔偿的事情发生争执,丰田小轿车上的一名男子竟然从车上拿出一根棒球棍,追着阿超打。阿超连忙跑开,这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紧追不舍,一棍敲在保时捷卡宴的引擎盖上,又把右侧后视镜砸碎。

这名男子追上了阿超,抡起棒球棍连续挥击,将阿超的头部、手臂、腿部等多处打伤。阿超报了警,而这两名男子也驾车离开。

阿超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发过程,民警调阅监控发现,这两名男子驾驶的丰田小轿车是挂着闽D的套牌,其实被阿超的车子超过后,一直跟在阿超的车子后面,“碰瓷”后索要3000元“私了”,存在勒索的行为。

【分析】

这伙碰瓷人作案手法:

专挑外地车下手

车主报警就离开

从1月开始,海沧公安分局陆续接到此类“碰瓷”报警,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特勤大队也研判出,该碰瓷团伙流窜在海沧、集美的主干道、高速公路上作案多起。海沧公安分局与市公安局特勤大队联手展开调查。

该团伙嫌疑人几乎都选择外地牌照车辆作案,被碰瓷的车主大多是从主干道、高速公路,驾车离开或路过厦门,车主报警之后就离开,不能给警方提供有效的线索;该团伙作案时多次更换车辆、一辆车使用多个套牌,在厦门作案后,突然消失一段时间,流窜到漳州作案后,又回到厦门。

民警多次奔赴外地,找到报警的车主调阅行车记录仪视频,结合路面的探头信息,逐渐摸清了这伙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作案使用的车辆信息。

4月15日,在海沧青礁村一处套房内,警方抓获5名碰瓷团伙嫌疑人,并缴获作案用丰田小轿车两辆,假车牌6副、赃物及冰毒、吸毒工具以及打人的棒球棍等。

经审查,5名嫌疑人分别是赖某来(27岁,广东人)、叶某军(32岁,广东人)、邹某军(37岁,广东人) 、林某林(34岁,广东人)、何某群(34岁,河南人),均有前科。而当时拿棒球棍追打阿超的,正是何某群。

目前,警方初步查明该团伙涉案10余起,5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调查中。

【提醒】

遇见“碰瓷”人不要硬碰硬

民警提醒大家,给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记下对方车牌号码等信息,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证据;如果觉得对方有“碰瓷”嫌疑,不要激化矛盾,时刻保持冷静与对方协商;一旦对方表现出暴力威胁,可以先回到车上紧锁车门或者躲避到安全地点,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等待警察赶来现场处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