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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取现额度将提至一万元 新规明年1月1日施行

2016-04-16 18:23:35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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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央行为信用卡持卡人送上了多个“红包”。昨天下午,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新规将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更主要的是,持卡人将有更多选择,还可以减少一定的利息支出。

【看点1】

用“违约金”取代“滞纳金”

持卡人有机会“货比三家”

什么是“滞纳金”?举个例子,您的信用卡还款日是每月15日,但您忘记了,17日才还清。这时,您就需要交给银行两天的罚款。这个罚款就叫滞纳金,按规定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有部分网络媒体将《通知》中关于滞纳金的部分解读为“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傅重阳说,准确来说,是换了一种说法,引入“违约金”来取代“滞纳金”。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公开表示,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今后违约金怎么收取,可能将由信用卡中心与持卡人共同决定,持卡人将有机会“货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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