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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托运22箱物品被损坏 保价一万物流只愿赔一千

2016-04-16 10: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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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陈泥通讯员陈龙杰蔡良军)多花了60元“保价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价”,谁知真出了问题,物流公司居然只肯赔偿承诺保价的十分之一。近日,市民朱小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事。

朱小姐前不久委托厦门某物流公司,从深圳寄送家电和生活用品等22箱物品到厦门,支付了1293元运费。因为托运的货物较贵重,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她多支付60元保价费,并称“可以对货物最高保价10000元”。

三天后,朱小姐收到货物时检查发现,货值5000多元的洗衣机不仅电源线、水管、轮子都掉了,外观也有多处刮花。此外,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部分电器都彻底摔坏了。更糟糕的是,物品中装着电器发票和衣服的一箱竟然丢失了。朱小姐与物流公司多次交涉,最终等到的是对方“只能赔偿1000元”的答复。

当初保价时承诺最多能赔10000元,最后只肯赔十分之一,朱小姐拨打了12315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介入调解后,因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货物损毁有统一的认定标准,通常都是由收了保价费的物流公司进行认定及赔偿,给理赔带来较大难度。最终,经过执法人员的努力,物流公司同意向朱小姐赔偿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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