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房源信息编码,可知房源真实性。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去年以来,厦门二手房市场一片火热,然而很多市民不知道的是,厦门约2.5万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中,只有30%-35%是持证上岗。此外,还有部分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市国土房产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厦门存量房市场十分活跃,仅去年一年,二手住宅成交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上亿元;今年3月,还出现成交历史高峰,月成交7000多套,日均成交近230套,这是多年来未见到的火爆现象。与此同时,房产中介行业也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如中介机构未备案、房产信息发布不实等,购房者反映强烈。 按照规定,厦门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应到市国土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符合相关条件才能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只有备案的机构才可以取得厦门存量房交易系统“网上房地产”的数字证书,通过交易系统查询房产情况,进行存量房网签,提供正规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厦门登记且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数有571家,76家中介机构未参加年检。厦门房产中介门店有3000多家,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约2.5万人,但只有30%-35%为持证上岗。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其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发现和处理,历年来市民投诉率较高。 还想发布虚假房源?小心撞到“枪口上” 针对部分房产中介发布政策谣言、房源虚假信息等行为,厦门主管部门表示零容忍。下周起,市国土房产局会同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将对全市房地产经纪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检查。 没有房源信息编码很难说是“真房源” 市房产市场专项检查办公室主任张晓说,厦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厦门在2014年底启用房源信息编码系统,要求中介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时附上该房产的房源信息编码,方便查询房产产权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抵押甚至被查封的情况。没有产生房源信息编码的房源,很难说是“真房源”。 不过,现实市场中,机构通过购买商业网站端口发布信息,只有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包装才能更吸引客户。久而久之,发布信息主要是为招揽客户,是否真实有效倒成其次。 房产市场配资行为也成此次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还设有金融检查组,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从事房地产金融服务行为。 据了解,2015年底以来,部分特大型城市房地产市场异动,主流意见认为,房地产市场中以首付贷、消费贷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市场配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特大型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并蕴含着较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首付贷、消费贷等基本以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渠道发放。”张晓说,厦门的存量房市场火热,虽然未发现首付贷、消费贷行为,但不代表就不存在。因此市国土房产局决定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就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或者协助进行“场外配资”等金融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开通投诉电话可拨5121130举报 此外,检查组还将就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书、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办理网上签约,是否存在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进行检查。 张晓说,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等措施。如对于违规操作网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的“黑中介”,将检查结果通报全行业。 记者了解到,检查组设有举报信箱,并开通了投诉电话,市民可举报房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信箱位于湖滨中路518号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电话设于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号码为5121130。(文/记者高金环 图/陈立新) 【提醒】 不良中介坑人有三招 认真辨别防当冤大头 近几年,厦门房产中介行业已经规范了不少,但也有部分房产中介从业人员用上各种手段坑人,使购房者心理恐慌,被迫高价买房,同时也使房东出现惜售心理,甚至坐地起价,一再加价售房。购买者可得认真辨别,以防当“冤大头”。 招数一 传播政策谣言,误导购房者 今年以来,房产政策频出,房产中介往往利用政策细则未敲定时传播谣言。今年3月,就有房产经纪人在微信朋友圈散步谣言称:“要买房,5月1日前要赶紧下手。5月1日以后厦门二手房买卖正式‘营改增’,过户成本会从三四万升到三四十万!”事实证明,“营改增”后,购房者过户成本不但没增加,算下来还能少交税费。 招数二 发布虚假房源,专“钓”购房者 不少购房者有这样的经历,在网上看中了某套性价比高的房源,很兴奋地打电话给发布房源信息的房产中介,结果对方说“这套房子卖掉了,我再给你推荐一套”,此后,就会不断接到房产中介推销房源的骚扰电话。也有求租者向记者反映,租房也会遇到此类情况,中介给出的理由是“房子是几个月前挂上去的,早租掉了”。被问为什么不下架,中介就称是“系统自动刷新”。 招数三 利用独家委托抬高价格 房东一般不愿意签订独家协议,除非房东急着用钱。在市场火爆情况下,独家房源往往成为投机客垄断加价的对象,投机客或中介和房东签订独家协议,商定房东实收价格,提前垫付一定的首付款给房东,然后在房东实收价格基础上,大幅度加价转卖。如果购房者对市场行情不熟悉,很可能高价接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