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导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厦门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耀东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杨耀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耀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离职后,利用原任国家工作人员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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