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从这个月起,劳动者申请办理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无需再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了,户籍信息将由系统自动获取。但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办证者仍需提供常住地址。 日前,厦门市人社局发出通知,进一步简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从本月起,申请办理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劳动者,无需填写《厦门市本市人员申请领取或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表》,办证者仅需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本人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也无需再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同时,对需要登记《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信息的,办证者需提供证书原件;残疾人如需登记《残疾人证》信息的,也应提供原件受理。办证者证件材料齐全的,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当当场办理。 对已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换证后就业失业记录已满,可在记录已满的证件第二面备注“登记信息已满,已换新证”字样,并予以再次更换新证。更换后原证件可交由办证者本人保管。 为规范办事流程,自本月起,办证者办理、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统一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市区两级就业机构不再受理该项业务。 相关新闻 多项办事流程同时简化 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从本月起,用人单位在申请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差)或劳务协作奖励金时,不用再书面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地方税收缴交关系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复印件。 系统将根据地税的相关信息,自动识别用人单位的地方税收缴交关系。各用人单位应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向相应的市区(包括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等)就业中心申请办理。 同时,申请人在申请创业项目奖励、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各项创业奖励补贴时,也不用再书面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修订后的《办事指南》已发布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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