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血拼”和代购 税收新政影响小 厦门晚报讯(记者 翁华鸿)临近五一小长假,很多市民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出国出境“血拼”一把。4月8日跨境电子税收新政实施,对出国血拼和个人代购影响不大,其中有些物品的税收反而下调。需要纳税的物品,还可以在网上申报。 从事香港代购很多年的林念说,跨境电商出台的税改新政,对个人代购影响不大。“我们都是明码标价,而且代购的都是一些小物品,电子产品、化妆品、奶粉等。目前,还是一罐奶粉不分重量加50元人民币代购价,电子产品收价格的10%。” 市民姜小姐从事代购不到一年时间。她告诉记者,自己有个弟弟在新加坡,于是利用这层便利做起了代购。她说,此前代购最多的品类是化妆品、包包、保健品等。新政实施后,她代购缴的税相较之前变化不大,“让弟弟直接通过包裹寄回来,或者回来的时候带回来,没什么影响。” 个人邮寄进境包裹 税款50元以下可免税 根据财政部有关人士的解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一般来说,海关根据申报信息核实,没发现异常,就当场计税并开具税收单。厦门海关快件监管中心负责人说,一个进境邮件区分为货物、自用还是行李,其性质是天然的决定,一切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对于没有交税的进境包裹,并不是说逃税成功,而是海关人员在监管时核定该包裹应交税款在50元以内。”厦门海关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目前,行邮税仍保留邮递物品的一定免征税额。即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超过50元的全额征收。 厦门海关快件监管中心3楼是查验区,来自全球各地的国际快件都要在这里通关过检。对于邮递渠道进境个人物品,厦门关区自行领取地点为湖里区长虹路10号快件监管中心,也可通过EMS进行派送。收件人可到上述地址自行办理海关手续并提取进境物品,也可委托邮政企业代理办理海关手续。 而客户的进境包裹涉及要交税的, EMS系统发客户的短信中,会详细说明进境包裹所有信息。其中包括包裹的具体资料、客户委托代理费、委托办理需提供资料,以及海关对邮件相关监管规定和通关程序及处理状况。而市民除了可登录EMS官网查询外,还可在网上进行缴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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