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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老汉暴力讨薪打伤包工头 赔1万又获刑

2016-03-30 09: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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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只为追讨600元欠薪,老汉一时冲动打了包工头,导致对方食指骨折,结果付出惨重代价。近日,讨薪的余老汉不但没有拿到600元欠薪,还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又赔了10000元给包工头。

余老汉今年57岁,来自江西一个偏僻的农村,在厦门不同的建筑工地打零工多年,一直租住在湖里区的城中村。余老汉的儿子小余也已经20多岁了,案发当天,小余也在现场。

余老汉说,他被包工头拖欠的600元是工资尾款。案发前,他已多次向包工头老吴追讨600元欠薪,但包工头想“赖账”,找各种借口,就是不付欠薪。

2014年9月4日下午,余老汉再次给包工头打电话,问对方在不在工地,包工头告诉余老汉说:“我不在工地。”

余老汉不相信包工头说的话,怀疑对方撒谎欺骗自己。于是,当天16时许,余老汉就带着儿子一起直接奔赴工地,结果一到工地,他就找到了包工头老吴。

余老汉见包工头闪烁其词,当场火冒三丈,先是动手打了老吴一拳,随后他又拾起工地上的一块木板,挥向包工头。

包工头遭木板殴打后,下意识地抬手去挡木板,结果导致右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被害人老吴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余老汉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同时,余老汉也积极赔偿被害人老吴经济损失10000元,也因此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老汉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他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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