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女士9个月来电话费花了好几百元。 高女士脚上还有伤痕。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 廖可)养狗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把家中的宠物带到上班场所,不仅不合适,还容易引起纠纷。日前,市民高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称自己在旅行社咨询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带来的狗咬伤,而且受对方误导她还耽误了治疗,至今拒绝赔偿。但涉事另一方韩女士却有不一样的说法:“带狗上班是我不对,但她没证据证明被我的狗咬了,还拒绝一切沟通和道歉,只要求将我开除并赔偿2万元。” 【市民】 “误导我耽误治疗,要开除她并赔我2万” 昨日,记者见到了家住古楼北里的高女士。年近六旬的她说,去年6月29日,她独自来到位于前埔南区的宝中旅行社咨询,突然觉得左脚踝一疼,低头一看,居然是一只咖啡色的小型宠物狗。而这只狗的主人,正是接待她的工作人员韩女士。 高女士说,当下觉得不是很严重,她匆匆问完一些问题后,就回家用肥皂水冲洗伤口。但后来觉得不放心,第二天下午,她再次来到旅行社想要个说法,但韩女士却误导了她:“她说打过疫苗,即使咬到也不会有问题。”高女士说,随后的一周内,她却感到身体发热、头晕、血压升高,伤口也红肿了。7月6日,她到第一医院打了狂犬疫苗。 随后,高女士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韩女士,后者被业内通报批评。对这样的处理结果,高女士很不满意。她认为韩女士的行为很恶劣:“带狗上班,还误导耽误我治疗,我要求公司将她开除,并赔偿2万元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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