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处的非法销售的疫苗。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前晚,山东食药监局对外公布非法经营疫苗案300条线索,线索涉及24个省市,其中就包括了福建。日前,记者从厦门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厦门暂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 调查 今天下午公布调查结果 根据此前新华社的报道,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梳理出300条线索19日晚向社会公开。这些线索包括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其中包括莆田人沈宇航;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其中包括泉州晋江人陈荣强和宁德人陈姜霖。在此特别提醒,这里所提地点仅指手机号码归属地,不代表归属地已经出现问题疫苗,还需所在地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其中并没有涉及厦门的线索或人员。 记者获悉,厦门市疾控中心之前已经了解到了问题疫苗的相关情况,从上周五开始,厦门市疾控中心已经组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厦门疫苗的安全情况,“目前从理论上讲,厦门没有涉事问题疫苗流入,但谨慎起见,不能完全排除。”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透露,预计今天下午会公布调查结果,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追问 涉事疫苗属第二类疫苗 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涉事疫苗属第二类疫苗。中国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两大类,一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即由政府出资购买,为公民免费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口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二类疫苗是针对其他人群并且是公民自费、自愿接种的疫苗,比如儿童用脑膜炎、水痘等以及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等疫苗。疾控工作人员分析,二类疫苗一般价格较高、利润高,因此被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了。 市疾控中心介绍,第一类疫苗是省疾控中心每年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疾病防控需要和适龄儿童数制订使用计划,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通过疾控中心冷链系统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全程开展温度监测,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而厦门市所用二类苗是由市疾控中心统计接种单位提出所需二类疫苗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由省里汇总后进行统一公开招标、协议供货,向有资质的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采购,再经疾控中心冷链系统规范运输至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按规定要求冷藏储存待用。厦门市疾控中心表示,预防接种是市民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厦门相关部门对疫苗流通监管很严格,防范药品流通环节的风险,保证市民无论接种一类苗还是二类苗,都健康安全。 专家提醒市民,不要因为外地出现问题疫苗而恐慌,更不要因此不打疫苗。市民可以放心前往具备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 最新动态 食药监总局: 涉事单位25日前需主动报告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为彻底查清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日发布通告要求,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相关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食药监总局指出,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向庞某销售疫苗的线索,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对从庞某购进疫苗的线索,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及购进的品种、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食药监总局表示,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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