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月15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陈荣旋 蔡慧群)日前,台湾个体户林某在银行缴交了5.511万元的罚没款。这是新《食安法》实施以来,杏林市场监管所开出的第一张食品安全罚单。 近日,杏林所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时,发现林某经营的面包店销售无标签的面包,并且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面包18包,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 经调查确认,林某无证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货值为人民币6518.9元,违法所得仅110元,金额不大。若按照旧法规定,“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处两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而“史上最严”的新《食安法》实施后,仅最低罚款额就提高到了5万,足足是原来的25倍! 林某颇为感慨地说:“对一个个体户来说,五万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新《食安法》处罚力度确实很大,通过这次处罚,我已经接受教训了。”执法人员也提醒,经营者要注意守法经营,切勿抱存任何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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