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房产电话营销将严格限定时段 违规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03-11 10:51:20林泓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正在舒服地午休,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电话中传来的是房产中介经纪人推销房产的介绍。这样的情况,不少市民都有体验过。

今后这种电话营销的现象,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了解到,该协会向协会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电话营销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7条相关规定,违规的经纪机构还将被列入黑名单。

导报记者看到,通知中共设立了七条规定,为的就是要规范行业秩序。其中包含对于电话营销需要严格限定电话呼出时间段。

此外,通知中还规定经济人员不可以通过短信、电话威胁消费者,或对客户家庭电话、住宅进行恶意骚扰,也不得以随机拨打电话或非法取得客户名单等不正当方式强拉业务,骚扰市民。

对于客户信息管理,通知中规定不得违规将客户信息擅自公布,泄露客户信息和隐私。

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该协会会根据有关规定将该经济机构录入厦门市房地产经济机构信用档案。如果情节严重,还会上报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针对如何减少虚假房源现象发生,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房源信息编码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底开始,针对厦门市存量房网签中的挂牌六次进行了局部调整,机构进行房源挂牌时必须凭该房源的个人房源信息编码及产权人信息进行操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