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食品安全受关注 生菜沙拉土笋冻禁入学校食堂

2016-03-07 09:35:34陈泥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陈薪宇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韩小敏)为健全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起草制定了《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昨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厦门大学联合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观摩会,就新规对400余名相关人员培训。

另据了解,厦门学校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参考依据了。记者昨日获悉,我市监管部门已编写发布了《厦门市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品指导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学校食堂也不得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此外,《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也被禁入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禁用食品有哪些?

1、生蔬菜沙拉、土笋冻、冻章鱼和裱花蛋糕

2、高风险食物

河豚鱼、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