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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观摩"厦大范本" 400余人参加

2016-03-06 15:34:38文洁 通讯员 刘启国 韩小敏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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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刘启国 韩小敏 ) 3月6日下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教育局在厦门大学联合举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观摩会,并对全市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计400余人进行了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教学的正常有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厦门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食堂多达850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这次观摩培训。

会上,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思明区中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介绍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厦门大学后勤保障负责人介绍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随后,参会人员对厦门大学勤业餐厅进货、加工、专间、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并进行了现场交流探讨。

据了解,今年以来,厦门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晰、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结合食安城市创建,将学校食堂列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市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逐一进行规范。下一步,通过强化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转变监管方式;通过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树立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自律行为;通过鼓励消费者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社会监督。并明确,学校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自主管理,真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学校食堂“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

新闻链接:

为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起草制定了《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该《规定》已于3月1日前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定》一是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自主管理,鼓励学校通过采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和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主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共治。通过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帮助学校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三是明确各方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通过进一步明确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学校等各方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促进各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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