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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申请示范补助 相关管理办法出台

2016-03-03 07:47:21袁舒琪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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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

为何鼓励申请 节能示范项目?

厦门将完成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践行“绿色发展”

丰厚的补助资金,无疑是对各单位前来申请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一项鼓励。

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厦门被选为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获财政部第八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6000万元用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而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完成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且改造后节能率不小于20%。

“不过,300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面积并不是最终目标。”该负责人说,这只是厦门拉开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帷幕的“序曲”,运用资金补助的方式,以期激发全市公共建筑的改造热情,最终实现全民节能,践行“绿色发展”。

因此,该负责人透露,本次公共建筑的申报虽以300万平方米“封顶”,但之后视本批次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可能还将开放第二批、第三批的申请,希望各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节能企业踊跃报名,加入低碳环保的“大队伍”,共享节能低碳成果。

【提醒】

五种情形

取消示范资格并追回补助金

未按备案的实施方案进行改造,擅自作出重大工程变更的;

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的;

拒不配合宣传交流的;

改造后经测评最终节能率未达到20%的;

自完成申报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改造目标的。

三种情形

追回补助金 并依法处理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助资金的;

转移、侵占或挪用补助资金的;

不符合国家和厦门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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