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黄嵘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欣倩)厦门的电梯安全,又多上了一道“保险”:3月1日起,厦门出台的首部立足于完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解决电梯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电梯故障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高龄”、“无主”,型号设置不合理……这些“隐患多多”的电梯,今后将得到更为有效的监管。 据统计,厦门电梯总量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市登记电梯3万多台,总量占全省的两成。伴随电梯数量暴增,围绕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纠纷、举报投诉也快速增长。 即将实施的《办法》围绕电梯安全管理体制、电梯安全管理、老旧电梯的处置、电梯应急救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做出规范要求,并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多个创新。 比如,加强了电梯安全管理源头管控。针对一些楼盘因电梯选型配置上不合理导致运行中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办法》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电梯设置的数量、位置及建筑配套设计等内容进行审查。 解决了电梯无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问题。《办法》确定了电梯无人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的规则,细化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 对现实监管中“老大难”的老旧电梯安全问题,《办法》也明确,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对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提出了健全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资金筹集机制。明确住宅小区在无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或者业主对费用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经费筹措办法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况时应采取何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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