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没钱过年两男子盯上杂货店 偷90多条香烟当“年货”

2016-02-22 0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黄国平)民警找上门的时候,90多条烟还堆在赵某的出租房里。两小偷说,没打算卖,就当过年存下“年货”,自己抽或者送人。

从2月6日到2月15日,两个不回老家过年的小偷,偷了尚忠和坂尚3家杂货店。2月17日,他们被禾山派出所的民警抓了。

租户的店面被撬了

2月9日一大早,家住坂尚的房东老吴(化名)就起床了。

房子的一楼已经被老吴出租出去了,给别人做杂货店的店面,经营店面的老板回家过年了。都是朋友,老吴平时对店面挺上心的,过去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卷闸门被撬过,里面好像丢东西了。”老吴一边报警,一边通知店面老板。

店老板还在老家过年呢,一时赶不过来,只好让在厦门的表弟帮忙来看看,店里面确实被翻得乱七八糟。面对赶来的警察,老吴和店老板的表弟也说不上具体丢了多少东西。

有店主认出了小偷

禾山派出所民警明晓乐接手了案件。调取店里的监控发现,其实窃案早就发生了。

监控显示,2月6日深夜11点多,两个小偷潜入店面,抱走了大量香烟,临走的时候拉下了卷闸门。所以,房东老吴9日才发现这事。

店面监控的清晰度有限,9日,明晓乐又找了沿街监控和多个其他店面的监控,终于拿到了比较清晰的截图。“一个(小偷)戴着鸭舌帽,另一个戴着礼帽。”明晓乐介绍,看样子小偷是做了准备,有些反侦查意识。两小偷手里提着好几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刚得手的东西。

春节期间还有一些店家“留守”,明晓乐拿着监控截图,一家一家问过去。

几个在附近经营店面的老板认出,其中一个小偷叫胜某亮。据说,这个胜某亮去年也在坂尚经营过食杂店,但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做了。“那天他戴着鸭舌帽,我还多看了两眼,没错就是他!”其中一群众说。

一名曾在胜某亮的店里买过东西的群众说,胜某亮关掉食杂店之后,好像搬到尚忠住了,不久前还在尚忠车站附近看见过他。

两人偷香烟自己抽

2月17日下午2点多,当胜某亮的同伙赵某出现在枋湖村路口时,被明晓乐和同事抓获。随后,警方又在钟宅一出租房,将胜某亮抓获。

胜某亮,河南人。赵某是他的老乡,两人在牌桌上认识的。

根据两人的说法,他们都没钱回家过年,却又不愿过一个凄凄惨惨的年。胜某亮根据以前的经营经验,判断尚忠和坂尚的杂货店老板们,多半在年前就关了店回去过年,就找到赵某,合计着弄点“年货”。

从2月6日到15日,两人一共在坂尚和尚忠两地作案3起,偷了90多条各式香烟,价值1万余元。

而且,他们只偷烟!“烟好拿,又值钱。”胜某亮说,这些烟都被他们藏在赵某位于钟宅的暂住处,并没有打算变卖,而是“自己抽”或“送人”。

目前,两人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