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 与去年一致

2016-02-20 09:56:11香卉辉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陈薪宇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讯记者 香卉辉)新学期开学已经一周,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去年的收费标准一致。

导报记者看到,“城区义务教育校内午托管理费”从去年秋季就开始取消,今年依然取消。

对于小学和初中,因属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和借读费。201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校学生免交课本费,就连簿籍费(即讲义费)也被免了。此外,经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免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从2014年秋季起,接受教育部门统筹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小学最高每生每学期收费1600元,初中最高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