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村民家竟私藏29箱烟花爆竹 想卖了赚零花钱

2016-02-20 08:47 房舒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陈薪宇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陈小圆栾磊)没有店面,更没有相关资质,叶某就是一个普通的村民,却在自己家里堆了29箱鞭炮,是要干吗?2月18日上午,翔安新圩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这个“火药库”。

18日上午,新圩派出所民警在新圩凤路村访查,看到一个老汉,正拿着几挂鞭炮从家里出来。民警觉察到有问题,就到老汉家里一探究竟。

推开大门,民警都有些意外。只见大厅里码了20多个箱子,打开一看都是各式各样的鞭炮,仔细清点,一共29箱、4796串。“存这么多鞭炮干吗?”民警问道,姓叶的老汉这才说,这些鞭炮是从一些开着三轮车的小贩那买的,有的也是从一些正规批发商那儿批发的。然后放出话去,让周围村民有谁需要的找他买,可以赚一些零花钱。

民警表示,这些堆积在一起的烟花爆竹,分明就是个“小炸弹”,一旦发生意外不堪设想。叶老汉依法被处治安拘留。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