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薛岚/文 常海军/图)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最多可全额返还;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最高可获95%的转化收益;台湾人才来厦工作,最高可获150万元补助……
日前,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一共18条,聚焦人才激励、创业扶持、台湾人才引进和综合保障体系四大方面。
这是继2010年推出“双百计划”、2013年推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后,厦门再度出台人才新政,扶持力度史上最大。为了吸引人才、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厦门这次也是“拼”了。
税收奖励 这些人才可享个税返还
此次出台的人才激励政策,一大亮点是人才个税奖励制度,人才三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将以奖励的形式,分层次返还给人才,其覆盖面堪称史上最广。
其中,入选“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双百计划”等市级以上各类引进人才计划的人才,可全额返还。
在经认定的市级总部企业任职一年以上并入选“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技术领军人才,返还50%。
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予以奖励。
而最具力度的是其中还规定,企业聘任年薪30万元以上的中高端人才,只要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就可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
这实际上打破了传统年龄、身份、职称的限制,意味着只要企业肯给人才高薪,政府就会给人才提供相应补贴,这一方面增强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间接降低了企业引才用才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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