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专门出台了《集美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的困难家庭和人员实施救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2015年3月,集美区出台了《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对全区8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企业退休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等6类人员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每月500元-1000元不等的补助。 ●《集美区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法(修订)》出台后,只要在自然灾害中房屋受到损失的都可以得到临时救助。 ●2015年,集美区、镇(街)两级财政投入54万余元,为全区三万余名户籍老年人购买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投保率100%。 集美爱欣公寓和集美街道夕阳美志愿服务队为老人庆生。(资料图片) 厦门日报讯(文/通讯员 黄建伟 记者 应洁)外来员工遭遇突发困难有社会救助“救急难”政策帮助,6类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可享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住房难也有渠道解决……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集美区采取多项举措,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突出“托底线”,实行精准扶贫助困,全力以赴为老人、为困难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凸显“人文集美”的人文关怀。 “救急难”温暖外来务工者的心 集美区在充实完善社会救助“绿洲计划”的同时,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专门出台了《集美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居民解决燃眉之急,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来自四川的祝某猝死在出租房里,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女儿只有10岁,儿子才10个月大,女儿孤苦无助。因祝某未办理结婚登记,联系不到孩子的父亲。事发后,区民政局和灌口镇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将逝者的两个小孩临时安置在区社会福利中心,等待死者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回小孩。 10天后,祝某的哥哥办理好相关手续并把两个孩子接回老家。考虑到两个小孩的不幸遭遇,镇政府给予了30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对这一切,祝某的哥哥非常感激,眼眶里含着泪水说感谢。这是集美区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的困难家庭和人员实施的救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这一举措温暖着无数人的心。 杏滨街道三秀社区退休职工周某一家3人都得了重病,爱人郑某因病去世,仅2015年,家庭个人支付的医药费高达17万多元。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对周某一家的遭遇非常同情,经常上门关心慰问,及时启动“救急难”救助机制,救助周某一家47532元,帮助她们解了燃眉之急。 2015年,集美区因临时生活困难而得到救助的有1182人次,金额201.96万元;此外,该区还供养“三无”、“五保”人员40人,抚养孤儿6名。全区建设避灾安置点78个;为全区23036户农户缴交农房统一保险费63349元,协助25户遭雷击农户理赔;为全区61.7万常住人员缴交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148080元。 这些具有说服力的数字,表明集美已构筑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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