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厦门警方端掉55个诈骗窝点 市民举报可获奖励

2016-01-22 08:14:44陈小斌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假兼职专骗家庭主妇

1月,集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马銮村岑尾社一出租房的暂住人员疑似诈骗人员。

接到该举报后,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立即开展调查,并确认该处系一网络诈骗窝点。1月18日12时,民警冲击了该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颜某宝。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颜某宝自2015年11月起开始实施诈骗,利用QQ的搜索功能锁定“家庭主妇”QQ群,并以网络兼职、高佣金回报为诱饵吸引群成员。

被害人回复并确认后,颜某宝就发送“任务”,即用其指定的账号登录购物网站,利用被害人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购买充值卡或化妆品等商品。在确定被害人支付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随即登录指定的账号获取所购买商品的交易信息,将上述商品在网络上转卖并获利。

目前,颜某宝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近万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

诈骗窝点有哪些特点

警方表示,诈骗窝点一般生活设施较为简单,且有多部电话或多台电脑,人员一般深居简出,生活垃圾中有电话卡、银行卡等。

市民如果发现疑似诈骗人员或窝点,请拨打110或将诈骗内容图片和信息发送至QQ3226317519进行举报,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员奖励。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