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左)捂着左手到医院接受检查。
高某指认作案现场。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耀东 通讯员柯钟鸣)听说“碰瓷”好赚钱,男子拿起石头把手砸骨折,每次“碰瓷”得手,都能“赚”上万元。不过,前晚,正在作案的“碰瓷者”被之前的受害人发现行踪,被警方抓了。 作案过程 坐摩的故意选难走的路,得手1.5万 老刘是摩的司机,5日凌晨,两名男子上了他的车,说要去第三医院后面的搅拌站。要去那个地方,要么要绕很远,要么得走第三医院后门外的一条土路,路面坑坑洼洼,但会近很多。在两名男子指引下,老刘选择抄近路。 夜深人静,三人一车在黑暗中起起伏伏。突然,“砰”的一声,车倒了。老刘看到,较为瘦小的那个乘客正抱着左手,躺在地上哀嚎。 “你是怎么开车的?”另一名乘客凶相毕露,拉着老刘骂了一顿。自觉理亏的老刘一时有些蒙了。对方说,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如果没事就“私了”。 第三医院就在旁边,三人就去拍片,老刘带的钱不多,对方还自己垫了点钱。很快,片子出来了:瘦小男子左手骨折。 “你看要怎么处理吧!”在对方一再要挟下,老刘自认倒霉,同意了对方1.5万元的开价,赶紧让人带钱来。 事实真相 手是自己砸折的车是故意晃倒的 第二天,老刘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会不会遇到了‘碰瓷’?”老刘向警方咨询道。祥平派出所民警告诉他,确实存在被“碰瓷”的可能性,让他多注意。 13日深夜,老刘又看到了那两名男子,他们坐在另一名摩的司机老白的车上。老刘一边盯紧两人,一边通知警方。果然,一切跟他那天遇到的一样。 两名男子跟老白谈好了1.3万元的“价格”,老白便通知人送钱来,就在这时,祥平派出所民警赶到,将还在等着拿钱的两名男子控制住。 沈某,18岁,南平人;高某,25岁,安溪人。一到派出所,两人就把“碰瓷”过程和盘托出。原来,元旦前,沈某在高某的怂恿下,拿起石头砸断了自己的手。随后两人就出来“碰瓷”,每次都挑那个黑暗难走的路段,在摩托车颠簸的时候,两人一起用力晃动,摩托车就会轻易倒下。 目前,两人已被刑拘,警方已查到两人作案3起。至于其余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情回放】 小心有人这么“碰瓷” 故意走土路摔车 沈某和高某深夜搭上摩的,要去第三医院后面的搅拌站,指定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近路”,行驶过程中故意晃倒车子,沈某抱着左手躺在地上哀嚎。 缠住受害人要钱 高某痛骂摩的司机老刘,要求去医院检查,若没事就“私了”,果然检查出沈某“骨折”。在对方一再要挟下,老刘自认倒霉,同意给对方1.5万元。 受害人反击成功 老刘事后怀疑被“碰瓷”,在警方提醒下跟踪两人,果然发现两人再度作案。警方在老刘报案后,抓住沈某和高某,发现两人已作案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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