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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至今35部货车超载被警方查获 分四级别处罚

2016-01-09 09:55:43吕寒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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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1月6日,一部大货车超载200%以上,被集美灌口交警中队重罚5.3万元,其中司机罚款3000元,车主罚款5万元。

针对重、中型货车超载,这是史上最重罚单。从1月1日以后,修正后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修正案”)正式施行,重罚此类车辆超载是重要内容。

怎么罚?分四个处罚级别

昨天,市交警支队介绍,从1月1日“修正案”实施至今,共有35部重、中型载货汽车受到处罚。

其中,超载未达30%的有14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3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罚款2000元。

超载30%未达100%的有16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6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2000元罚款。

超载100%未达200%的4部,对司机罚款2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一个月,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1万元罚款。

超载200%以上的一部,对司机罚款3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3个月,扣留车辆,对车主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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