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凌晨1时许,一辆轿车在仙岳高架往翔安隧道方向SM路口段违停。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黄璜 通讯员林冯)昨日,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堪称我市“史上最严交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罚款500元,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罚款1000元……昨日,记者联系交警支队了解查处情况,截至昨日19时,我市共有1512起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抓拍,还有30起被民警逮了现行。 昨日,被监控抓拍的第一单是零时13分,在莲前西路与云顶中路交叉口东进口,一部车牌号为闽DFF0**的白色轿车,因为闯红灯,被罚款500元、扣6分。 《规定》针对桥隧、快速路违停的“第一单”出现在昨日凌晨1时许。当时,桥隧大队快速路中队的民警处理一起事故回程的途中,发现仙岳高架往翔安隧道方向SM路口段有一部车牌号闽DAU7**的黑色大众牌轿车停靠在最右侧车道上,打着双闪,但车上没有人,车后方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十来分钟后,一位自称是驾驶员的年轻女子来了,说是车子手刹坏了、自动锁死了,她走路下高架去求援。但民警检查后,车辆还是可以正常行驶。这名驾驶员也因此收到了1000元的罚单。民警提示,若车辆确实出现故障无法行驶,不得已要在禁停路段停车,应当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便于警方辨别、处理。 交通繁忙路段 高峰期违停罚500元 我市首次划定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为交通繁忙路段,即停即罚200元,早高峰(7:30-9:00)和晚高峰(17:00-19:00)为交通繁忙时段,违停罚500元。 桥隧、快速路违停 一年三次后罚款加倍 在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上违停的,不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桥隧、快速路违停罚1000元。一年内有前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看看数据 四种行为“罚单”多 ●595起 “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534起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27起 “逆向行驶” ●126起 “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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