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娇轩)明年1月1日起,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厦门新交规”)将正式实施,除加大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外,更有许多便民、利民的亮点举措,着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这些规定关乎市民出行,我市警方特别提请市民注意。
关键词1
提升交通管理服务
《厦门新交规》明确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的合法性,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方便市民办事,更缩减了行政成本。同时,建设和完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让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目前,我市共有5种自助处理途径,包括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j.122.gov.cn)、厦门交警网(网址:http://www.xmjj.gov.cn)、厦门交警微信平台(公众号:“XMITCC”或“厦门交警”)、ATM自助机及思明、海沧交警大队正在试运行的易站通自助机。
其中,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于今年7月1日上线运行,提供机动车牌证、驾驶人考试发证、交通监控记录处理等23项便捷办理服务。注册用户分为个人和单位,个人用户账号可 “本地注册—本地登录—部级登录—全国漫游”,单位用户账号只能“本地注册—本地登录”;注册方式包括窗口注册和网上注册,个人用户可到公安交管部门相关窗口注册或访问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窗口注册的个人用户将拥有完整的权限,网上注册的个人用户只拥有部分权限,单位用户只能选择窗口注册。
关键词2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厦门新交规》全面细化了处罚种类,加重了岛内摩托车违法上路、行人交通违法、违法占道施工、噪音扰民、渣土车超载、“黑车”整治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驾驶人的行车行为,帮助驾驶人树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安全行车的意识。
关键词3
交通设施统一管理维护
根据《厦门新交规》第十三条规定:“全市交通设施竣工验收后,交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维护”,这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多头建、多头管、日常维护跟不上,给广大驾驶员带来困扰的局面。上周,我市针对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发布了我市首个交管设施规范性文件,将有效指导全市交通设施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我市交通安全、效率与秩序,实现交通管理设施的标准化、精细化与人性化。该规范性文件也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外,新交规还规定,管理部门必须接受驾驶员和社会各方面,对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问题的投诉及建议,并要负责修改完善,答复反映人,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高效运转。
关键词4
交通事故快处法定化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在厦门已实行了十余年,《厦门新交规》中实现了法定化。同时,提高了不按规定撤离现场行为的处罚标准,将进一步提升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迅速恢复交通的作用。
根据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发生、总财产损失不超过30万元、车辆可移动、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交通事故,适用“模糊责任”定责规则,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实现快速定责、快速撤离、快速理赔。若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处以五百元罚款。
同时,交管部门还制定了交通事故快处救济途径,若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失超额、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对损失赔偿存在纠纷,市民都可通过相关途经救济维权,在不侵害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推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
关键词5
繁忙路段违停重罚
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共查处违法停车190万起,占查处总量的59%,违章停车已成为高发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一。过去,我市对违法停车行为一律处100元罚款,本次修改的《若干规定》提高了违停处罚标准,将根据不同情形处罚100-1000元,并采取积累加罚,将有效震慑违法行为,改善当前违法停车泛滥的状况。
此外,上周五,我市首次划定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为交通繁忙路段,以上路段每日早高峰(7:30-9:00)和晚高峰(17:00-19:00)为交通繁忙时段。同时,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将增设“严禁停车”的警示标识。从明年1月1日起,在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违停,不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都要罚200元,繁忙时段罚500元,桥隧、快速路违停罚1000元。一年内有前述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厦门新闻>>
本文系转载,不代表厦门网的观点。厦门网对其文字、图片与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其权利属性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和相关方自行核实。
5种自助平台 让交通违法处理更便民
厦门交警网
网址:http://www.xmjj.gov.cn
处理条件:1、罚款200元以内;2、违法记分3分以内,累积记分小于等于9分;3、闽D籍非营运车(校车除外);4、发证机关在厦门,且在车管所登记了有效的手机号码;5、驾驶证等级的准驾车型与所处理的车辆相符;6、在“i厦门”通过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并设置了驾驶证业务密码。
厦门交警微信平台
公众号:“XMITCC”
处理条件:与“厦门交警网”相同
ATM自助机
设置地点:车管所、全市各区交警大队
处理条件:1、罚款不超过200元;2、违法记分在3分以内;3、非营运车(校车除外);4、驾驶证必须为车主本人;5、违法累积记分小于等于9分;6、驾驶证等级的准驾车型与所处理的车辆相符。
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网址:http://fj.122.gov.cn
处理条件:1、罚款200元以内;2、违法累积记分11分以内;3、本省车辆在本省的交通违法监控记录;4、处理本人所有或名下绑定的三辆以内的机动车违法记录。
易站通自助机
设置地点:思明、海沧等交警大队
处理条件:1、罚款不超过200元;2、违法记分在3分以内;3、闽D籍非营运车(校车除外);4、发证机关在厦门,且在车管所登记了有效的手机号码;5、违法累积记分小于等于9分;6、驾驶证等级的准驾车型与所处理的车辆相符;7、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联银行卡。
【特别关注】
明年1月1日起全岛全天禁行
截至2015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超过90万辆,其中不足5%的黄标车,排放总量却达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已成为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破坏因素。明年1月1日起,非绿标车在全岛全时段禁行,而岛外四区则将扩大限行范围。
扩大禁行范围
在岛内,目前每日7:00-20:00,非绿标车禁行,从明年1月1日起,改为全天全岛禁行。
而岛外四区,除现有禁行路段——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同安区银湖路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至巷东路口禁止非绿标车行驶外,明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天7:00-20:00,新增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和轮山路;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为非绿标车禁行区域。
加大违法查处
目前,市环保局已在我市“四桥一隧”安装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过往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依照《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符合标准,或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维修治理,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
此外,岛内外设置了50多个抓拍黄标车的监控探头,已于10月投入使用。当车牌被抓拍后,系统将自动筛选比对,确认该车系黄标车后将会进行处罚。
按规定报废有补贴
据今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有关事项的通告》,对于营运黄标车,年底前报废可享资金补贴,超过时限将无法申领资金补贴。今年12月31日前,对于符合本市提前报废补助条件的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将依据《厦门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办法(2014-2015)》进行补助。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592-7703503)提交申请。
【链接】
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
12月31日前需完成报废
根据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初次登记的本市营运黄标车主,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给予办理营运资质、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停止核发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强制报废条件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强制注销车辆档案,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实行公告作废。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已确定三家企业,可优先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
1、厦门市鸿山金属物资利用有限公司:0592-7076058
2、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0592-2200150
3、厦门市更新物质回收有限公司:0592-6023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