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 明年1月1日起全岛全天禁行 截至2015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超过90万辆,其中不足5%的黄标车,排放总量却达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已成为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破坏因素。明年1月1日起,非绿标车在全岛全时段禁行,而岛外四区则将扩大限行范围。 扩大禁行范围 在岛内,目前每日7:00-20:00,非绿标车禁行,从明年1月1日起,改为全天全岛禁行。 而岛外四区,除现有禁行路段——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同安区银湖路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至巷东路口禁止非绿标车行驶外,明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天7:00-20:00,新增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和轮山路;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为非绿标车禁行区域。 加大违法查处 目前,市环保局已在我市“四桥一隧”安装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过往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依照《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不符合标准,或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维修治理,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 此外,岛内外设置了50多个抓拍黄标车的监控探头,已于10月投入使用。当车牌被抓拍后,系统将自动筛选比对,确认该车系黄标车后将会进行处罚。 按规定报废有补贴 据今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有关事项的通告》,对于营运黄标车,年底前报废可享资金补贴,超过时限将无法申领资金补贴。今年12月31日前,对于符合本市提前报废补助条件的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将依据《厦门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办法(2014-2015)》进行补助。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服务电话:0592-7703503)提交申请。 【链接】 2005年底前营运黄标车 12月31日前需完成报废 根据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初次登记的本市营运黄标车主,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手续。逾期未完成的,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给予办理营运资质、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停止核发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强制报废条件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强制注销车辆档案,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实行公告作废。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已确定三家企业,可优先办理黄标车注销业务: 1、厦门市鸿山金属物资利用有限公司:0592-7076058 2、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0592-2200150 3、厦门市更新物质回收有限公司:0592-602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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