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 把创新作为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加快构建形成“5+3+10”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实施联合技术攻关,瞄准重点产业技术瓶颈和提升产业竞争力需求,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提升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先进工艺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著名研发机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协同创新中心,构建“研究所+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产业发展基金”的协同创新系统。支持设立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产业创新支撑能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打造特色鲜明、活力四射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完善“双创”扶持政策体系,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打造企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产品、营销、管理的全面创新升级。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改革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市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等,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和扶持政策,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有效流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跨界创新、融合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倡导创新创业精神。树立崇尚创新创业、敢拼会赢的价值导向,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完善风险补偿,共担创新创业风险,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和收益。支持产业领军型人才、科研人员、大学毕业生、留学人员和台湾青年等在厦创新创业。 2.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坚持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聚焦发展电子信息(包括平板显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讯设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旅游文化(包括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健康产业等)、现代物流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千亿产业链(群)培育工程,建设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最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重点发展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等产业,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入融合,着力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打造国家重点布局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大力发展旅游会展、航运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健康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紧跟技术前沿,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培育发展软件信息服务、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文化创意、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建国家信息消费、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服务外包等试点示范城市,推动“互联网+”向更广领域拓展,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模式,改造提升轻工建材、纺织服装、商贸服务等传统优势产业,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健全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牌质量和竞争力。推进建筑新型工业化,适度发展房地产业。 做精做优现代都市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全国前列。落实“菜篮子”工程,积极发展现代种苗、智能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等现代特色农业和远洋渔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绿色、生态、高效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3.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以“基地+众创”模式,强化园区和平台建设,进一步解决产业转型空间需求。优化产业规划布局,重点建设同安和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软件园、生物医药港、机械工业集中区、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启动区等产业功能区,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构建创新生态圈,打造完整创新社区,实施“腾笼换鸟”策略,推进老工业厂房改造提升及办公楼宇盘活,加快龙山文创园、湖里老工业区、海沧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宜居宜业环境。按照工业社区理念,完善公共设施和园区配套,推进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区、海沧新阳工业区等现有园区载体整合提升,提高园区开发效益。加快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空港经济区建设。推进与泉州、龙岩等合作共建经济合作区,推进区域产业合作。 4.完善产业发展新机制。整合土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加强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重点发展产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实施企业生根行动,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转型中骨干支撑作用。加大“三维”项目对接力度,针对产业的高端环节和关键环节,加快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集聚力大、带动性强的龙头项目,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拓展。培育壮大一批高成长型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具有资本运作条件的优势企业,促进生根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台湾地区等产能合作,迅速壮大产业规模。 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深入实施“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区。突出引得进、留得住,建立围绕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配置人才、围绕优秀人才配置资源的用人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团队、产业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发展、服务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建立与国际接轨、依据市场标准评价、使用和激励人才的政策机制。推进教育与产业结合、学校与企业合作,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毕业生适应社会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二)以统筹协调加快城市转型 大力实施“大海湾”、“大山海”和“大花园”城市发展战略,以构建科学协调的空间体系为载体,完善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统筹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和厦漳泉龙深度融合,加快实现城市转型。 1.以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和治理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健全“多规合一”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和治理体系,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发展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进一步明确各区域的主体功能,确定优化提升区、重点发展区、协调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等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发展策略,实行相应的差异化综合考核体系和财政共享激励机制,确保各区域主体功能的落实。 根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确定的大海湾、大山海、大花园城市的理想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布局,保育山海通廊,加快构建“一岛一带多中心”和山、海、城相融的城市空间格局。 按照幸福思明、创新湖里、活力海沧、人文集美、富美同安、典范翔安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明确各区的城市发展特色和发展方向,形成各区、各组团凸显优势、差异发展的统筹发展新格局。 2.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系统性、协调性和承载力。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湾区导向、贯通组团”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推进大路网、大港口、大物流建设,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重点推进快速路网、跨海桥隧及轨道交通等大路网建设,形成市域半小时交通圈。加快以翔安新机场、海沧南港池、邮轮母港和港口集疏运体系为重点的大港口建设,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及无缝换乘体系。以加快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性航空枢纽港,促进航运企业和本土航空公司做大做强。建设以航空港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前场物流园区等为龙头的大物流体系,大力拓展海铁、海陆、海空等多式联运,打造东南沿海现代化物流枢纽城市。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体制机制。着力修复、建设一批防灾减灾工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防灾体系。 3.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完善信息化基础工程,建立大平台、大数据、一体化发展模式,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新一代宽带网络,完善三网融合机制,开展网络结构升级改造,推进物联网和大数据发展,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推广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推进宽带厦门、智慧城市、智慧政府、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数字家庭、智能交通、智慧海洋、电子政务等示范工程,初步建成国际知名的智慧城市。大力发展智慧物联产业,形成门类相对齐全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4.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全面推进跨岛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协调推进、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环境优先的原则,统筹优化岛内中心城区和加快岛外新城建设,实现岛内外和城乡一体化。 加快旧城改造,完善旧城公共设施和服务配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发展脉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品质品位。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城市危房改造力度。 加快岛外新城建设,重点建设环东海域东部新城、马銮湾新城、翔安南部新城,完善提升集美新城,加快形成环湾城市带。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水平,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深化人口管理、产业布局、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等综合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分布,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型发展,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加强农民培训工作,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5.加快推进厦漳泉龙同城化。积极推进区域内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厦漳泉龙大都市区新格局。完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交通体系,形成大都市区“1小时交通圈”。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联合打造上中下游产业联系紧密、相互配套的产业集群,共同建设产业集聚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社会事业发达的共同生活圈,推进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人口管理、食品安全和防控体系等公共事务管理基本实现同城化。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共同治理。 6.加强区域合作。密切闽西南五地市和闽粤赣区域协作。持续有效推动援藏、援疆、援宁等工作。积极融入沿海经济发展轴带,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互联互通,推动区域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领域深层次合作,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 (三)以绿色低碳推进可持续发展 实施生态市战略,坚持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大力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美丽厦门的永续发展。 1.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生态控制线制度,细化落实相关保护责任。开展控制线内生态保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构建良好生态安全格局。 全面推进岛外九条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庄等系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五缘湾、马銮湾等海域综合整治,加强“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推进农田土壤污染修复工作。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落实“河长制”,完善城乡污水处理体系,持续推动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染等截污控源工程,建立健全入河、入海污水监测和达标排放制度。 不断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推动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等污染的治理和防控,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国领先。 深入开展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加大公园、绿道、立体绿化建设力度,加强本地物种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对我市生态系统侵害。 2.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总量控制,增减平衡”为原则,严格执行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改造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和体现中心城市功能的高端服务业,培育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 加大对新能源和清洁技术的利用。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西气东输三线等项目建设,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开展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行动。 推进资源节约。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推进老工业区、城市老城区“三旧改造”,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逐步推广垃圾分类试点,大力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项目建设。优化提升东部固废处理中心运营管理。推动集美台商投资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厦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示范试点建设。 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实施低碳社区示范工程,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等工作,增加森林、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 3.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完善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 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行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 加强对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宣传。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机构教育计划,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科普示范基地,构建绿色城市全民参与共建机制。 (四)以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化水平 紧紧抓住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发挥侨乡的优势和特色,加快引进来与走出去,努力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拓展同周边国家的合作,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 1.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坚持制度创新,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两岸金融合作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创新试验力度,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项目集聚发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推动贸易便利化。探索自由港运行模式,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完善“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和通关一体化,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贸易自由,深化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对接合作。 推动投资开放透明。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争取试点个人境外投资,创新绿地投资、证券投资等对外投资新方式。推动企业加快适应全球化带来的新竞争规则,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化标准及规则制定工作。 突出金融创新功能。建立金融改革创新与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在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大力推动融资租赁等新兴业态发展,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到自贸试验区设立分行,探索建立两岸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支持两岸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加快推进自贸区创新园等平台建设,推动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物流大数据交易所等项目落地。 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管体系和全方位监管手段。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和纠纷调解、援助、仲裁等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2.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抓好市场、政府、社会、开放、法治、要素、设施等七个环境建设,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营造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提升市场服务能力。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促进要素集聚充分、配置高效,着力形成宽松平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借鉴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经验,接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引入国际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在市场准入、外资国民待遇、业务经营、投资服务等方面,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努力跻身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行列。 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吸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相关国际协定内容,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规范和竞争规则。借鉴国际先进地区经验,建立以保障良好营商环境为主旨的公正文明执法体系。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司法活动国际化水平。 3.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拓展海上和空中通道,加快建设沿海交通枢纽基地。 探索与东南亚国家合作建设产业园区,支持厦门企业参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参与工业园区、港口等项目建设,打造东南亚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支持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场和商贸园区。 依托厦门国际海洋周平台,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在厦举办“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活动,推动海洋经济、海上联通等重点领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基地,提升海洋产业合作层次和水平。 以南洋文化节、厦门大学马来西亚校区、中国-东盟海洋学院和嘉庚论坛为平台扩大与东盟人文交流,吸引东盟学生来厦求学,建设人文交流合作基地。加强友城合作,促进与更多东盟国家的重要城市建立友城。 4.努力建设国际化城市。进一步拓展对外经贸。加快提升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构建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优化提升贸易质量,扩大服务贸易在外贸进出口中的比重,形成对外贸易新增长点。 积极引进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等在厦门设立区域总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鼓励和扶持本土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 扩大国际合作交流。着力申办和引进一批国际高端会议。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提升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事、国际钢琴比赛等品牌赛事国际影响力,争取承办更多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国际顶级单项赛事。扩大官方和民间的友好往来,拓展国际友城和友好交流城市网络,积极争取更多国家来厦设立总领事馆、签证办公室,吸引更多贸易促进机构来厦设点。 提升“九·八”投洽会、国际海洋周等重大平台的商业内涵和国际影响力,提高厦门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厦港澳侨在总部、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合作,提升城市软实力,完善国际化的城市服务设施体系和社区生活环境,把我市打造成为国际会展目的地、国际旅游目的地,区域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 (五)以先行先试发挥对台战略支点作用 充分发挥厦门独特优势,深入实施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推动两岸产业深度对接、融合发展,创新两岸金融合作,拓展人员往来、青年创业、社区治理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厦金合作率先取得新突破,着力建设两岸制度性合作和一体化发展的先行试验区,打造两岸交流合作的战略支点城市。 1.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拓展“一区三中心”建设实效,提升一批两岸产业合作载体平台,创新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机制,率先实行两岸投资贸易双向开放和金融创新合作。争取率先试点实施两岸ECFA协议大陆对台开放承诺,大力推动厦台在光电、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上的深度对接。争取进一步放宽金融、物流、旅游、通讯、教育、文化、商业服务等服务贸易的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取消股比限制、实施通关便利和简化报批程序。在全国率先实行厦门与台湾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开展多次业务合作,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大陆对台金融合作的重大金融改革创新项目。通过优势互补,促进两岸共同创业、共同创新、共创品牌、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争取将我市打造成为台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最佳跳板。 2.加快建设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深入推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建设一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文化产业基地,拓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入岛”双向交流与合作。争取率先实行两岸学历和职业资格互认,创新两岸合作办学模式,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设立厦台高等教育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打造两岸青少年交流交往的平台。鼓励台资来厦开办独资、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鼓励台湾地区医师来厦执业。引进台湾知名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机构。继续推进国家部委两岸交流基地、台湾经贸社团等两岸驻厦单位(机构)建设,打造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3.加快建设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创新厦台通关合作模式,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整体功能,提高两岸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效率和水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加快五通对台客运码头三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拓展海空客货运直航、海上客货运滚装业务和陆海联运,做优做强两岸海、空直航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对台邮包交换中心,打造两岸邮件往来的主要中转地和集散地。试行两岸通关数据共享,加强厦门两地海关、检验检疫和海事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和监管互认。促进厦金居民自由往来,打造厦门与金门便捷的半小时交通圈和一日生活圈。做大做响海峡旅游品牌,便利人员往来和物件流转手续,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品质。 4.加快建设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为契机,鼓励在厦台胞参与社区治理,支持在厦台商、台湾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参政议政,支持台胞创业就业,加强台胞权益保护,使厦门成为台胞在大陆创业最活跃、最集聚城市和台胞在大陆居住生活的首选城市。降低台湾专业人员执业准入门槛,加大对引进台湾专才和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及台湾青年大陆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实训基地,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推动更多台资人力资源企业在厦设立并开展服务,支持本土人力资源企业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行选聘台籍陪审员、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涉台集中管辖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水平。 5.加快建设两岸民间交往最亲密基地。深耕台湾基层,丰富民间交流。与台湾更多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建立交流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乐活节等涉台交流活动品牌建设。办好海峡两岸青年(高校)创意创新创业邀请赛、两岸青年联欢节、两岸大学生闽南文化研习夏令营等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推动观光旅游、求学参访、合作论坛、宗亲联谊、宗教往来等基层互访互动。 (六)以包容共享加快社会转型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注重岛内外均衡发展,形成全覆盖、高水平、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全体市民在共建美丽厦门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1. 大力促进就业增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加快产业转型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以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与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健全促进就业服务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帮助外来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改善创业政策环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实现新增就业80万人的目标。 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收入倍增计划。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协调增长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拓展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通过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定工资性收入;通过壮大股份合作经济,增加财产性收入;通过优化创业服务,增加经营性收入;通过托底解困,增加转移性收入。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公共安全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不断提高生育保险的经办服务水平。 健全社会救助和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上涨幅度挂钩机制。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社会福利体系。健全四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体系。 实现教育增量提质。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民办教育为补充,多种方式并举的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融合更加紧密。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加大对岛外农村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体系。发展高品质特色高中教育,到2020年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二级及以上标准。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引进境内外专业教育机构举办台商子女学校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世界双一流大学,提升省部属院校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支持民办高校提高办学能力,紧密服务地方经济。 构建合理高效的医疗卫生新格局。建立权责明晰、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新建医疗机构重点向岛外新城区布局,全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投入机制,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力促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厦门特色,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多措并举力促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体系。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推进医养护结合,提升老年人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 完善住房保障和建设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直管公房改造力度。以满足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提升岛内基层文化设施水平,加快岛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文化,引导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形成“镇街有品牌、村居有特色”的多元文化格局。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的公共文化供给格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制度。 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建成一批可承办国际综合型体育赛事和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推进体育公共资源均衡发展,加快全市范围内“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率先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打击力度,让人民群众放心。 3.创新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不断拓展社会治理创新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和居民等主体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理顺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和居民等主体的关系,厘清责权边界,完善权力清单,增强社会自我调节功能。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基层党建和社区工作相融合机制,健全以党委为核心的社区工作机制,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健全村(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简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引导乡贤理事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 创新居民自治模式。扩大社区自治主体,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村(社区)居民选举,积极探索台胞、外籍人士等境外人士参与社区选举和民主自治的方式和途径。发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深化村(居)民民主自治。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社区自治组织有偿承接法定职责以外的政府委托事项。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提升村(居)民参与自治能力,推动村(居)民自治向城市小区和自然村延伸,合理划定小区、楼栋等“微自治”单元。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实现区、街镇、社区的三级互联互动。 4.着力推进法治厦门和平安厦门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法规规章立法前论证和立法后评估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社会治理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创新等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健全和完善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持续深化平安厦门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化解与管控,健全完善突发灾难、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应急救援机制和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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