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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厦门执行水气新价格 公用事业价格首次下调

2015-12-20 08:38:47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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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李春妮)自来水、管道天然气,要执行新价格了。

昨天,厦门市发改委发布消息,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厦门已完成居民气价和水价的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提出拟调整价格的实施方案。

经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以实际抄见量执行新的价格。

调价方案

气价三阶梯以年计费 第一档覆盖率95.13%

以年为计价周期,实行1:1.2:1.5的三级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见图表)。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本次执行气价为3.80元/立方米。

此外,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4.2元/立方米下调为3.8元/立方米。

水价三阶梯以月计费 第一档涨价至2.2元

以月为计价周期,实行1:1.5:3的三级比价,各档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见图表)。

民用水中其他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80元/吨调整为2.20元/吨,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水、部队和社会团体用水、学校用水、医疗单位用水、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公共设施服务及社会服务用水等共六类。

此外,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2.80元/吨调整为7.00元/吨,涉及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等共四类。

改革亮点

公用事业价格首次下调

本次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同步下调了第一档用气价格,从现行的4.00元/立方米下调至3.60元/立方米,将上游门站气价下调的0.40元/立方米红利全部传导到下游终端价格。一降一升对综合开支影响有限。

根据居民生活阶梯气价、阶梯水价方案,厦门大多数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范围内(阶梯气价覆盖95.13%;阶梯水价覆盖85.62%),综合气价、水价调整,第一档居民气价每户每月最高可减少开支8.4元,水价每户每月最高增加开支5.7元,每户每月合计比原来减少开支2.7元。这表明本次气价、水价调整,对厦门大多数居民用户来说,不会带来价格上涨影响。

首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居民生活阶梯气价、水价制度的建立,配套建立了阶梯气量、气价动态调整机制和阶梯水量、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机制的建立不仅确保阶梯气量、水量能及时符合国家要求的覆盖率,还建立水资源费与水价联动机制,将水资源费调整及时与终端水价挂钩,体现了国家要求的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同时,建立气价与上游门站气价的联动机制,有利于将上游门站气价价格变动及时传导到终端价格。

自来水价格方案

第一档:月用水量18吨(含)以下的,价格由1.80元/吨上调为2.20元/吨,覆盖居民家庭用户85.62%(国家要求覆盖80%)

第二档:月用水量18吨以上至40吨(含)部分,价格为3.30元/吨;第一、二档合计覆盖居民家庭用户97.83%(国家要求覆盖95%)

第三档:月用水量40吨以上的,价格为6.60元/吨(覆盖居民家庭用户2.17%)

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

第一档:年用气量252立方米(含)以下的,由现行4.00元/立方米下调为3.60元/立方米,覆盖居民家庭用户95.13%(国家要求覆盖80%)

第二档:年用气量252立方米以上至360立方米(含)部分,价格为4.32元/立方米;第一、二档合计覆盖居民家庭用户98.73%(国家要求覆盖95%)

第三档: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的,价格为5.40元/立方米(覆盖居民家庭用户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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