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明发商业广场的“眼镜批发市场”变成了“艮镜批发市场”。 厦禾路一家“漳州卤面”的招牌少了后两个字。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林桂桢)“哈哈哈哈哈,艮镜批发市场!”晚上10点,明发商业广场,市民黄先生突然大笑起来。朋友一头雾水,顺着黄先生手指的方向看去,原来,“眼镜批发市场”发光字的部分结构不亮了,成了“艮镜批发市场”。 其实,在厦门,类似的缺损户外广告发光字并不少见。有的造成汉字“缺胳膊短腿”,有的甚至改变了字面原意,出了搞笑效果。 那么,“黯然失色”的户外广告发光字,谁来管? 走访 发光字“失明”导致语义大变 近日,记者走访了嘉禾路、厦禾路、禾祥西二路、湖滨南路、鹭江道等发现,不少户外广告发光字存在缺损情况。 “缺胳膊少腿”的发光字不少。厦禾路一家名为“漳州卤面”的商店的招牌少了后两个字,仔细一看,仅存的“漳州”二字也“病”了:“漳”字左边的三点只剩下两点。同一条路,一块“衍福酒业”招牌变成“衍礻”。 有的发光字缺损后,变成了另一个字。在火车站附近,一排外墙广告发光字“厦门鹭港妇产医院”中,“医院”变成了“医阮”,“夜色时都KTV”易名为“夜寸都KTV”;位于明发商业广场的“眼镜批发市场”也变成了“艮镜批发市场”。 有的字落了单,导致句子语法结构改变。市民小吴告诉记者,常明路的“老房子足浴休闲中心”招牌有一阵子变得非常“霸气侧漏”:“老子足浴休闲中”,让人忍俊不禁,不过该招牌现在已经修好了。同样,本是偏正结构的“珍珠港保健中心”变成了动宾结构的“珍珠港保健中”。 “发光字‘缺胳膊少腿’很不好看。”不少市民认为,街道上缺损的户外广告发光字有碍观瞻。 说法 工商部门应督促商家修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面招牌、建筑物外墙发光字等都属于户外广告范畴。如果户外广告有坏损的,商家有义务进行修缮。其依据是《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台风、暴雨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户外广告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及时修缮或者拆除。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现在户外广告实行属地管理,一般是广告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来管。”上述工作人员说,如果有群众举报某处户外广告坏损,工商部门应去督促商家进行修缮。 【释疑】 发光字坏损,会触电? 记者了解到,曾有外地媒体报道广告牌短路引发火灾的事故。譬如,三亚一火锅店因广告牌电线短路引火灾。那么,店招和墙面的发光字坏损,存在安全隐患吗? 曾经从事户外广告业务的尹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户外广告发光字都是LED材质。发光字不亮,可能是线路故障、光源坏掉、安装不当等原因造成。LED的电压很低,一般只有12V或者24V,发生触电和起火的概率都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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