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女友闹分手 男子在集美一出租屋内烧炭自杀

2015-12-13 09:52  刘承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前晚11时30分左右,集美天水路一间出租屋内,有人拨打120求助,称房间内有人烧炭自杀。

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出租屋门窗紧闭,确认人在房间后,同事破门而入,立即打开窗户通气。

由于此时炭火并未烧很久,屋内的一氧化碳浓度不高,所以躺在床上的男子小郑并无大碍。

医生将小郑叫醒。但小郑一言未发,对医生的问话也不理睬。为了进一步检查小郑的身体状况,救护车将小郑送往医院治疗。

据小郑的同事讲,当天晚上,小郑和女朋友发生激烈争吵。“好像有听到他女朋友说因为两个人不合适,闹着要分手。”之后,小郑多次给女友打电话,但对方未接听。“他这个人很重感情,一听到要分手,就想不开了,做了傻事。”同事说,好在另一个同事及时发现并报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