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漫画)专家发表惊人言论引网友炮轰,法院微信“神点评”受追捧 法官说,强设期限是干涉婚姻自由,但“闪婚闪离”亟待重视。 结婚证有效期7年?你能接受吗?近日,专家鲁国平发表惊人言论,建议结婚有效期为7年,7年之后自动离婚!这一建议,在网上引发热议,遭到许多网友炮轰。 前天,思明区法院官方微信也针对这一言论发布了一段“神点评”,在朋友圈很火爆,既幽默又不失专业,众多微信网友争先转发热议。 法官评论说,给婚姻设置期限,强行失效其实就是干涉婚姻自由。不过,法官也指出,“七年之痒”确实存在,当前年轻人闪婚闪离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思明区法院的家事法官统计离婚官司数据后发现,闪婚闪离的婚姻年限都不超过5年,这比专家提出的7年有效期还短了2年多。 如何看待闪婚闪离?如何看待结婚证7年有效期的言论?针对这些问题,昨天,法官结合年轻夫妻闪婚闪离的案例进行了解读。 闪离1 结婚花了50万 3个月就闹离婚 吴先生为结婚花了50万元,结果婚后仅三个月,夫妻双方就开始闹离婚了。近日,思明区法院受理了一对“85后”夫妻离婚官司。 法庭之上,妻子刘小姐作为原告坚持说:“我要离婚!”被告的丈夫吴先生却说:“我为这段感情投资了50万元,我不同意离婚!” 原来,去年3月,他们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很快就确立恋爱关系,相识两个月后,两人就一起到澳大利亚旅游,还拍摄了婚纱照。 去年7月2日,吴先生的父母带着88000元的聘金及大量黄金和钻石首饰等前往刘小姐家提亲并订婚,7月8日双方登记结婚。 然而,他们结婚后,一直没有住到一起,婚后,双方未购置或租赁房屋共同居住。 婚后不久,双方就因琐事产生矛盾。结婚大约3个月后,刘小姐就提出要离婚。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这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准许离婚。 法官分析说,原、被告之间相识、结婚时间非常短暂,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系草率结婚,婚后亦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故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闪离2 认识10天“闪婚” 结婚37天“闪离” 他们认识十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就在“闪婚”37天后,又要闹“闪离”。这一对年轻的夫妻都是80后,丈夫起诉要离婚,被告的妻子却不同意离婚,她说,如果丈夫坚持要离,就要赔偿她500000元。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他们先是经历了“闪婚”,紧接着又到法院起诉要“闪离”。婚前,小林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孩小薇,仅仅认识十天后,就办理了结婚登记。 由于婚前相处不过短短十天,彼此间了解得很少,结婚后才发现,两人的性格和生活习惯相差很远,一起生活几天就吵架不断。频繁争吵之后,小林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是,小薇却不想离婚。 法官审理后认为,只要互让互谅,小林与小薇两人还是可以共同生活的,因此法院驳回了小林的起诉,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观点争鸣 正方:设期限会更珍惜 “结婚证7年有效期”言论一出,千万网友网上炮轰提出此建议的专家鲁国平,评论高达几万条,几乎是骂他个“狗血淋头”。 最终,鲁国平删除了微博。不过,他还是坚持说,如果婚姻真的设期限,夫妻就会有危机感,就会更加珍惜婚姻,这样会过得如新婚般喜悦,从而获得新生,减少离婚率!“七年之痒”过后,如果没有异议,可以自动延长。 反方:婚姻就该一辈子 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7年有效期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结婚证岂能设置有效期。一位女市民说,决定结婚都是奔着一辈子去的,如果真过不下去离婚就好,没必要设期限。 法官说法 设期限是干涉自由 法官分析说,《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给婚姻设置期限,强行失效其实就是干涉婚姻自由。 专家说法 既荒唐又不合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结婚证有效期7年的建议很荒唐,既不合法又不现实,并不是解决闪婚闪离的一剂良方。面对第四次单身潮和离婚率的增加,闪婚可以说是一种快餐式的婚恋,有几缕爱情的成分,又有几丝凑合的无奈。谁都能“轻轻地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么多少类似的故事仍将重演?总之,无论做什么事,事先多想想,凡事“慢半拍”,总会比什么都“闪”稳妥得多。 法院微信“神点评”(节选) “专家乖,别闹了!” 《婚姻法》认为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但是专家鲁国平显然给忠诚加了个“期限”,认为忠诚七年就好。“七年之痒”后如果还在一起生活,那属于“复婚”呢,还是“续婚”呢,还是“再婚”呢?专家显然给法官出了道法律难题。 后面的问题更多。结婚证七年自动失效?那我们要不要买房?现在丈母娘可都要求“有房才能结婚”。一辈子结5次婚,那就要面对5个丈母娘,是不是要买5套房?联想到如今的房价,专家是不是要把男屌丝逐出婚姻市场? 另外,结婚证七年自动失效?我们要不要生孩子? 还有,给婚姻加一个年限,是否对婚姻幸福的人更是一种折磨? 以后的场景会不会变成这样,“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摆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专家宣称七年过期,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这位专家说,我爱与不爱,关你何事?如果你非要在这段婚姻前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我们自己决定。” 写到这里,忽然有一种冲动,只想对这位专家说:乖,别闹! 现象调查 80后起诉离婚平均婚龄不足5年 导报记者采访发现,最近,厦门各区法院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件暴增。而且,年轻夫妻离婚愈加低龄化。离婚当事人不少生于1990年后,20多岁就走上了离婚的道路。据法官介绍,在离婚者当中,最年轻的离婚女孩年仅22岁。 以2015年思明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为例,其中,52.5%离婚夫妇是80后,法官总结说,从这些离婚官司来看,28至32岁系离婚高发年龄。可见,而立之年,婚姻危机更明显。 综合所有年龄段的离婚官司,起诉离婚时的平均婚龄为10.6年,而80后起诉离婚时的平均婚龄为4.5年。相比之下,90后闪婚闪离现象更加明显,平均婚龄仅为1.2年。法官说,这些年轻人起诉离婚的原因大都是很琐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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