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争鸣 正方:设期限会更珍惜 “结婚证7年有效期”言论一出,千万网友网上炮轰提出此建议的专家鲁国平,评论高达几万条,几乎是骂他个“狗血淋头”。 最终,鲁国平删除了微博。不过,他还是坚持说,如果婚姻真的设期限,夫妻就会有危机感,就会更加珍惜婚姻,这样会过得如新婚般喜悦,从而获得新生,减少离婚率!“七年之痒”过后,如果没有异议,可以自动延长。 反方:婚姻就该一辈子 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7年有效期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结婚证岂能设置有效期。一位女市民说,决定结婚都是奔着一辈子去的,如果真过不下去离婚就好,没必要设期限。 法官说法 设期限是干涉自由 法官分析说,《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给婚姻设置期限,强行失效其实就是干涉婚姻自由。 专家说法 既荒唐又不合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结婚证有效期7年的建议很荒唐,既不合法又不现实,并不是解决闪婚闪离的一剂良方。面对第四次单身潮和离婚率的增加,闪婚可以说是一种快餐式的婚恋,有几缕爱情的成分,又有几丝凑合的无奈。谁都能“轻轻地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么多少类似的故事仍将重演?总之,无论做什么事,事先多想想,凡事“慢半拍”,总会比什么都“闪”稳妥得多。 法院微信“神点评”(节选) “专家乖,别闹了!” 《婚姻法》认为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但是专家鲁国平显然给忠诚加了个“期限”,认为忠诚七年就好。“七年之痒”后如果还在一起生活,那属于“复婚”呢,还是“续婚”呢,还是“再婚”呢?专家显然给法官出了道法律难题。 后面的问题更多。结婚证七年自动失效?那我们要不要买房?现在丈母娘可都要求“有房才能结婚”。一辈子结5次婚,那就要面对5个丈母娘,是不是要买5套房?联想到如今的房价,专家是不是要把男屌丝逐出婚姻市场? 另外,结婚证七年自动失效?我们要不要生孩子? 还有,给婚姻加一个年限,是否对婚姻幸福的人更是一种折磨? 以后的场景会不会变成这样,“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摆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专家宣称七年过期,我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这位专家说,我爱与不爱,关你何事?如果你非要在这段婚姻前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我们自己决定。” 写到这里,忽然有一种冲动,只想对这位专家说:乖,别闹! 现象调查 80后起诉离婚平均婚龄不足5年 导报记者采访发现,最近,厦门各区法院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件暴增。而且,年轻夫妻离婚愈加低龄化。离婚当事人不少生于1990年后,20多岁就走上了离婚的道路。据法官介绍,在离婚者当中,最年轻的离婚女孩年仅22岁。 以2015年思明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为例,其中,52.5%离婚夫妇是80后,法官总结说,从这些离婚官司来看,28至32岁系离婚高发年龄。可见,而立之年,婚姻危机更明显。 综合所有年龄段的离婚官司,起诉离婚时的平均婚龄为10.6年,而80后起诉离婚时的平均婚龄为4.5年。相比之下,90后闪婚闪离现象更加明显,平均婚龄仅为1.2年。法官说,这些年轻人起诉离婚的原因大都是很琐碎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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