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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和驿家公司争了2年经营权 希尔福花园酒店胜诉

2015-12-12 09:02:19房舒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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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文/图)“酒店名字7月份就换回来了,现在中级法院也作出了裁定。”希尔福花园酒店相关负责人戴女士介绍,与和驿家公司闹了将近两年的酒店经营权之争,现在总算尘埃落定。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3年。

根据戴女士介绍,希尔福酒店原先是将酒店各部分拆分后出租经营,和驿家公司原先向希尔福承租的主要是客房部分。起初,两家公司的合作还算是正常和良好的,但在2013年2月到8月,双方关系急转直下。

先是希尔福公司出现了2枚公章,接着又出现了一份新合同。在新的合同中,和驿家的承租价格从53万元骤降到8万元。除此之外,在《补充合同》中,还多了好几条对希尔福公司很不利的规定。

为何会“出现”2枚公章,以及两份内容迥异的合同。戴女士解释,是希尔福的一位股东代理人(也是实际操作人)封某,串通了和驿家公司相关人员,精心策划的一个局。这一点,在中院的《执行裁决书》中也有写明。

2013年底,希尔福酒店被更名为和驿家酒店,酒店经营权之争全面拉开序幕。在此期间,和驿家公司提出希尔福公司因违约,要赔偿含押金、转让费和违约金等在内950万余元的赔偿款;而希尔福公司,则提出证据称该笔赔偿款为子虚乌有,并要求拿回酒店经营权。

2015年12月7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裁定希尔福酒店将不用对和驿家公司赔付之前要求的950万余元款项,历时近2年的酒店经营权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戴女士表示,接下来她和公司将会继续追究涉及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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