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泄露本单位信息也追责 今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出售、泄露、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信息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而一个人泄露本单位的员工信息,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支招 别随便留下真实信息 民警提醒,除非有必要,市民不要把个人详细信息留给他人;在网购、聊天、促销活动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接到陌生电话时,要仔细甄别、镇定应对,谨防诈骗,不轻信、不上当。 此外,房地产、物业、房产中介等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要管好信息,管好员工,更要注意离职员工的系统使用权限问题,防止信息泄露后,给市民造成影响,或者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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