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中,涉事企业负责人表情凝重。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王绍亮)7月4日—11月29日,厦门3家货运企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昨天下午,市运管处、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集体约谈这3家涉事企业的负责人,要求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据介绍,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运管、安监、交警三部门首次集体约谈货运事故涉事企业负责人。 这3起事故具体是:11月29日20时50分许,厦门路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高某驾驶闽D32870号中型货车由集美瑶山往高浦,在海翔大道西亭隧道前400米处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10月7日20时10分许,厦门智欣物流有限公司闽DB9079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海沧区翁角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松霖卫浴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者当场死亡;7月4日凌晨1时50分许,厦门欣鹭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闽D23957号水泥搅拌车在行至海沧区海沧大道至信息公园路段时,驾驶员下车在路面上停留,被后面的一辆小车撞死。 这3家涉事企业负责人依次剖析了事故的经验教训,并对本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表态。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要履行。”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大队长苏清坤说,此次约谈的3家企业中,智欣物流于2013年发生两起事故,2014年发生一起事故,今年又发生一起事故,连续3年有“血账”,如何向社会交代?要求各家涉事企业要举一反三,多从自身管理漏洞找原因,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 市运管处、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要求,货运企业必须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动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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