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 下月起罚100元 交警现场开罚,当事人可现场或到银行缴交,15天内未缴,按每天3%加处滞纳金
行人闯红灯将受罚。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赖贵旺 通讯员林冯)下月起,在路边违停将加重处罚,行人闯红灯也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于今年8月28日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昨日的活动现场,交警部门准备了大量的新规宣传单供市民了解和学习。 交警介绍,新规提高了部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根据新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100元罚款;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处200元罚款;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处400元罚款;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处500元罚款;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处10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根据新规,行人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兜售、发送物品,进入高速公路,进入城市快速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均处以100元罚款。交警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现场或到银行缴纳罚款;15天内未缴纳罚款,按每天3%加处滞纳金,加处金额最多不超过原罚款金额;当事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不能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有关业务。 记者了解到,11月18日,围绕新规内容出题,交警部门举办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截至11月29日,共有752412人次访问竞赛答题页面,7万多名微信用户参与答题,22978名微信用户成绩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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