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图) 一般来说,学生的经济实力都比较弱,对高档商品只能望而却步。然而,厦门一大学生受不了诱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苹果6plus,仅还了两期,便无下文,被告上法庭。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这一案件,与导报记者对双方进行调解。 纠纷 陈晓是厦门某大学学生,看到很多同学在用苹果6plus,自己也很想买一台,可得不到爸妈的支持。一天,他看到一家手机店的传单,声称可以分期付款购买苹果6plus,很是动心,就去买了一台。“对方告诉我,分期付款会多一些利息,不过可以分18期,每期大概还款472元。”对方递给他一份合同,陈晓看也没看就签字了。 拿到新手机后,前两个月陈晓都按时还了,后来却有些力不从心,刚好又开始实习,他就没有再还款。几个月后,他收到法院的传票。“我以为晚还一段时间,没关系的,没想到会惹官司。”陈晓慌了神。当看到原告名称时,他更是傻眼了,“我明明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怎么会被融资公司告上法庭了呢?而且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滞纳金?”“合同条款上标注得很清楚,如果逾期未还,必定得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原告方某融资公司表示。 调解 分期付款其实是一种小额借贷,需偿还一定利息。一般手机店是通过融资公司来进行操作的。顾客一旦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需要与融资公司签订合同,注明分期次数以及每期还款金额。法官跟陈晓解释道,“简单说,就是融资公司将这批手机买下来,再租给顾客,每月的租金就是分期付款金额。你按时偿还后,手机也就属于你的了。” 对于陈晓,法官详细告知其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提醒他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考虑到陈晓还是学生,不具备经济实力,且认错态度较好,法官建议适当减免滞纳金。在法官和导报记者的调解下,陈晓表示将会与家人沟通,先将欠款还上,再由自己做兼职还给家人。融资公司也表示免收滞纳金。 法官提醒:学生切勿盲目消费 学生追求生活品质可以理解,但切不可盲目消费,他们正处于人生的起步阶段,要重视个人信用,不要因小失大。同时,在签订格式合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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